广西北海四律师案,据凤凰网报道,一位被批捕,三位被取保候审。自613日发生以来,网络、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都铺天盖地地在谈。谈得最多的,无疑是律师是否够罪。鉴于网络上此种文章多之又多,除了北海市市政府新闻办的新闻通气会之外,均认为律师不够罪,北海市公安局、检察院滥用职权胡作非为。笔者不想对罪与非罪分析,只是对事情的发展做一简单分析,该案谁会是赢家?
案件暂时最可能的结果是,四位律师被判有罪——虽然,根据目前的证据,大家认为90%的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有北海市政法委督办,最终的结果是否会,受众确实有理由怀疑!虽然不是一个政法委,毕竟,佘祥林等案都是政法委一手炮制的!这样的结果,赢家是谁呢?毫无疑问,公检法、政法委是赢家——因为他们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有了有罪的判决——但是,他们只是名义上的赢家,他们实际上是最大的输家。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舆论会淹没了整个北海市公检法,北海市会成为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城市,北海市的招商引资了、软环境了等等,不会让任何一个投资者放心。试想,一个连律师的权益都不能保护的城市,谁会有安全感?如果,再审——因为一审、二审都在北海市管辖范围,二审改变一审的可能性很小——改判无罪,那么,北海市公检法将无处藏身,必将成为千夫所指!再说说对法制的影响。毫无疑问,是一种巨大的倒退,并且,至少20年!试想,一旦形成判例,哪位律师还会冒着失去职业、失去自由的风险去做刑事案件?一个国家,如果律师正常行使职责都不能保障,这个国家的法制算完善吗?前几天,温家宝总理在英国还说要建立法治民主国家,这不是个巨大的讽刺吗?律师罢辩或者变相罢辩的结果,公民权利得到进一步的践踏,公民通过正常的途径无法达到说理的效果,公民的做法很简单,他们有自己的办法,不外乎以暴制暴、同态复仇,这是最坏的结果!当然,这个结果可能并不能立竿见影。
案件最好的结果是四位律师无罪释放。这将载入史册!北海市的公检法是赢家,因为他们坚守住了法律的底线,让老百姓还觉得还有讲理的地方。大家不会因为公安局、检察院的违法行为而减少对法律的信仰,因为法院还是公道的!对辩护律师而言,也是赢家,因为从名义上他们是无罪的,但是实际上他们已经经受了精神的折磨!最大的赢家,是国家,因为,大家觉得法律还是值得信赖的!这,比什么都重要!!
案件的戏剧性结果,也可能象刘庄一样,以自己的认罪——不管是不是真心认罪——换取对法院有罪判决的支持,那样,就没有赢家了!无论名义上还是实际上,都是输家。因为,都在稀里糊涂!法律稀里糊涂,谁赢了?
说了半天,前述立论的依据是什么呢?是网上公开的笔录,如果证人在每一页都签名、并且承担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全程还有录音,律师还怎么会妨害作证呢?四位被告人一致的翻供,是四位不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串联导致的吗?显然不是!但是,由于没有见到所有证据,仅暂作判断。
说到底,这个事情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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