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受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未成年时触犯了抢劫罪,但在抢劫罪服刑期满释放一年多又犯罪了。由于被告人在犯抢劫罪时系未成年人,现在不以累犯来处理。这些彰显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全球性的问题一直广受关注,纵观世界各国立法,无不将关怀和保护未成年人作为国家法律的重要方面,以法律手段保障培养出身心健康的人才,使之成为国之栋梁。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加大了对未成年罪犯的保护力度,尽量采取非刑事处罚及非监禁措施,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从建立和谐社会的视角下看,这还是远远不够的。如何进行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如何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体现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法律界所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我国关于建立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国近年来从立法层面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及防治、矫正等具体作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刑法修正案 (八)》对刑法关于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规定作了累犯、前科、缓刑制度重大修改,这三项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立体展现对未成年罪犯的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是 《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一大亮点,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立法上的落实,也是多年以来,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断呼吁,不断努力的结果。
    
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作为累犯直接法律后果是未成年罪犯,即使再有犯罪行为也不再作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犯罪错的未成年人更好地体现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便于他们以后顺利地融入社会,成为服务社会的有用之材,是国家给予未成年人的一个特殊宽宥待遇。
对于该条结合整个条文释义,是指犯前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等八种犯罪行为的。这一年龄段的人除此之外,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也称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二是指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刑法分则规定之罪的。如果犯前罪时未满18周岁,即使后罪已满18周岁,依法也不作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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