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共6章144条,新增25条、修改60余处。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已近二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治安形势、治安管理处罚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为适应治安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应对治安管理新情况新问题,补充了一些治安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将治安管理工作中一些好的理念、机制和做法通过法律形式予以确认和固定,与时俱进完善相关制度。
  新增违法行为如下:
  1、将考试作弊、有关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行为,组织领导传销、从事有损英雄烈士保护等行为增列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2、将以抢夺方向盘、殴打、拉扯驾驶员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高空抛物,违规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违规飞行“无人机”等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3、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的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治理学生欺凌,增加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对涉及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明确规定从重处罚。
  4、将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虐待老幼病残人员,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增列为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增加拒不执行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或者禁止性骚扰告诫书、违反依法采取的禁止接触被侵害人、证人措施的处罚规定,切实保护有关人员人身安全。
  5、将盗用、冒用个人、组织身份、名义招摇撞骗,娱乐场所和特定行业经营者不依法登记信息,非法安装、使用窃听窃照器材,非法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违规养犬、犬只伤人等增列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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