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李先生和张女士谈恋爱期间,李先生为了能和张女士缔结婚姻,买房子时,李先生支付了首付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处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现二人未缔结婚姻分手,李先生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李先生能否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到房屋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人仍是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是开发商和张女士签订的,李先生不能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开发商主张房屋所有权。

李先生能否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自己?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的合意,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故,除非开发商和张女士均同意将买受人变更为李先生,否则李先生希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变更为自己的主张不能实现。

那李先生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李先生为了和张女士缔结婚姻,支付首付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写女方一人名字的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双方未能缔结婚姻,条件不成就,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李先生可要求张女士返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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