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张建等二十五人系列抢劫、故意杀人、组织越狱等犯罪一案在灵宝市开庭,我作为张建的辩护人参与了诉讼。从7月21日到7月25日,整整开了五天庭,一个庭开五天,一直是我开庭时间的最高纪录。直到2018年底,这个记录被打破。

2018年12月25日,方某等二十六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在湖滨区人民法院开庭,我作为第二十二被告马某的辩护人参加了庭审,开了五天,还没有开完。2019年元旦后,又开了三天庭。这个庭前后八天,横跨两个年度。

涉黑案件,从看守所到承办人,一直找到局长,在进入审判阶段之前也没有会见。起诉书指控马某参与了五起违法犯罪,马某的供述只有一起,阅完两箱八十一本卷,能够确定马某参与了四起,一起事实不清。

会见时,马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问马某组织中认识谁?马某全认识。怎么认识的?几乎天天在一起。地点?酒吧。消费来源?大哥提供。你平时干什么?上山扎势。对事实不清的犯罪进行核实,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是正确的。马某对公诉机关将其排在第二十二位很满意。

针对马某的情况,我们建议马某认罪,庭上尽可能少说话。

八天庭,马某基本没有发言;针对别人的指控,马某基本不辩解。作为辩护人,我们没有发问。整个庭审,我和当事人几乎悄无声息,几乎没有出镜率。

辩论阶段,和我一起出庭的王倩倩律师简短地发表了马某是从犯、认罪态度好等意见。

马某部分犯罪时未成年,在进行法庭教育时,我首先问马某是否认罪,是否愿意接受处罚。在马某肯定后,我说,马某,你在这儿接受了八天审判,你的母亲在法庭下陪了八天;你的父亲在法庭外的寒风中站了八天。从去年三月你被刑拘到现在,你的父母不断穿梭于看守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过过一天安宁的日子。弟子规说“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作为一个人,只有孝顺父母,然后才可能利与他人、利于社会。一个让父母担忧、蒙羞的人,是无法立足于社会的。我再次劝勉马某悔过自新,早日回家,家人在等你。庭下一片抽泣声!

元月14日,一审判决:第一被告方某二十三年有期徒刑......二十一被告贠某十二年有期徒刑;二十三被告任某十二年有期徒刑......二十六被告刘某四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二十二被告马某获刑三年二个月。

马某及父母对律师的辩护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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