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三门峡蓝剑律师事务所廿年庆典而作
裴永
十年磨得剑一支,
廿载芳华正好时。
蓝剑为法守至尊,
我为蓝剑写好诗。
识得超宇真超宇,
浩然正气好律师。
辩才无碍唯滔滔,
酷暑忧民送瓜吃。
晴日蓝天剑气虹,
把酒临风歌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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