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 途 腾 飞
——侧记我儿赵超宇的律师生涯
赵福池

我儿赵超宇今年44岁,是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主任。
他小时聪明伶俐能说会辩,遇事总要问个究竟,追个理长理短,咬个死理儿。就为此常和人“抬杠”,往往争得面红耳赤。别人争不过他,就给送个绰号“铁嘴鸭子”、“咬烂铁”。在家中如果受到父母责骂,凡是他认为“不合理”的,就连哭带闹嘟囔着辩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他爷爷听了这出自五六岁的小孩之口的,连大人都很少懂的道理,就爱抚地劝说:“甭哭啦,甭哭啦,就是俺孙子有理!”“你将来准是个辩论家!”这话虽是无意中说出的,谁知后来真的应验了。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人若有志,万事可为。
我儿超宇就是这样,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国营大型企业,从事技术工作。之后,攻读中国科技大学的MBA专业并结业,再后,自学法律本科取得文凭。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2000年升任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年在职中又考上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班,现已毕业在即。
心存鸿鹄之志,异途腾飞。超宇原是学理工的,在厂里搞技术工作。然而,他觉得与自己的志向“不管‘红道’、‘黑道’,非兑它一道不可!”他说的“红道”就是要当官,“黑道”就是挣钱多多。显然留下搞技术与自己的愿望背道而驰。于是,决定另辟他途,他要施展自己能言善辩的才能,就试摸着去考律师,这一考竟然一举考中,律师是当上了。然而,干企业搞技术与当律师帮人打官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职业,根本无法两全。他不能脚踩两架船,进亦忧,退亦忧,面临痛苦的抉择:辞去公职吧,这就是说从此失去了“铁饭碗”,可眼下的生活咋办?!当律师吧,还怕以后的工作有风险,最怕的风险就是怕“鸡飞蛋打”两头空——钱挣不住,律师职务空转。他最终还是毅然决然选择了辞职!他爱人也积极支持,“最坏的结果就是挣不来钱,凭我的工资养活我们这个家应当没问题。”这里说的是辞职,而不是停薪留职!
第一次出庭是在老师的带领下进行的。在威严庄重的法庭上,他不怯不战机灵地静观和倾听法官审判。当法官叫他的当事人罪犯XXX时,他即席抗议:“我的当事人怎么未经审判就给扣上‘罪犯’”的罪名,这是不合法理的,弄得法官十分狼狈,马上改了称谓。庭审结束后,法官对他的老师说:“今天又遇上一个‘刺头’,不好对付啊!”
努力打造经典:他代理的烈士索赔案,开河南省烈士家属索赔之先河,河南电视台全程转播,代理意见全部被采纳;作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律顾问,仅用三天时间,未花一分钱,就用非诉讼的方法,使阻挠施工的当地人解除阻挠;办理的侯某故意杀人案,仅用四天时间就以“正当防卫”,改变了案件的定性,以当事人不负刑事责任,公安局通过电视台为“犯罪嫌疑人”恢复名誉而告终;代理某公司被诉1300万元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
对一些典型案件,当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供参考,河南省各级法院也没有判例。他就查阅大量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其较强的法律悟性,最终形成自己的代理意见。这些颇具前瞻性和借鉴意义的代理意见,往往令主审法官耳目一新,并乐意采纳。
精心、专业、高效注定他所办理的大量案件成为经典之作。
他对人说:“打官司仅仅是律师的一个方面,但律师又不仅仅是打官司的,我一直这样告诉我的任何一个顾问单位,为顾问单位防范、规避、化解风险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每当新的涉及顾问单位的法律法规出台时,他会制作“法提醒”给顾问单位高层。。。。。。
思想上与时俱进,业务上不断更新。超宇广学博取。由于书读的多,加之表达能力强,往往语出惊人,话语连珠,得到家人和其他亲朋好友的称赞。
他很舍得买书,他家的书架上放满了古今中外的各种书籍,尤其是涉法类书籍和工具书。我给他初步估算了一下,大约不下千册,真象一个小小的图书馆。难怪他讲起话来引经据典、滔滔不绝。一次,在他代理的两家为宅基地引发的纠纷,诉诸公堂,在劝解当事人时,他引用马天官:“两家纠纷为一墙,让出三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仁义胡同故事,他的劝导,使当事人受到感化,对化解两家矛盾起到一定作用。
由于书读得多,案子经由的多,经验比较丰富,所以写出了不少有份量的论文:如在办案之余,及时总结办案心得,撰写了一些观点独到的法理论文。这些论文散见于《检察日报》、《大河报》《河南工人日报》、《河南法制报》及三门峡各级报刊、网络等。其撰写的《关于见义勇为,同命为何不同价》、《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过桥防桥断》、《借记卡收费涉及的法律问题》、《律师函的应用》、《超期羁押浅探》等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并在专业领域引起了探讨和重视。另外,他对文艺性作品也多有涉猎,并有文章见诸报刊。去年我出了一本书《梦圆夕阳》,令其作序,序言一出,立刻引起了该书总编赞赏,他对我说:“我看你儿子的文学水平比你还强!”后在网上查询,被网上文库收编。
我平时经常教育他:为人处事要抱着吃亏的态度,决不贪人便宜。在他的工作实践中,也确实做到了身体力行。暂不说救助他人,乐于捐赠,据说他曾为一个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银川被告人辩护,当时委托人是一个带着两岁男孩的中年妇女,她千里迢迢来到三门峡为丈夫请律师,他得知她住旅社等待家人汇钱回家买车票时,毫不犹豫地掏给500元,并为其买返程车票,该妇女泣不成声地说:“我没有想到到处都有好人呀!河南人真好。”
今年夏天正值“三伏天,滚油煎,天下火,地冒烟”的时节,他想到了建筑工地的农民工,于是就发动全所职工为民工买了4小拖拉机西瓜(约4000斤)敲锣打鼓、车插红旗,一路送向工地,民工见状,热泪盈眶,欢呼雀跃,卸下西瓜,抱瓜分享,他们说:“蓝剑所真好!”所里同事们说,这事一举两得,既安抚了民工也起到了广告效应!
端正航向,继续远航。经过多年实践和钻研,他目前主要办理:金融、人身损害赔偿、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合同纠纷等经济案件和职务类、经济类犯罪案件,专业定向为金融、房地产、合同纠纷的诉讼业务以及公司并购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非诉讼业务。
儿子无意于沽名钓誉,但诸多荣誉还是翩翩而至,先后被评为三门峡市优秀律师、人民满意的律师、十优律师、十佳律师、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由于成绩突出,他被推选为三门峡市非诉讼业务委员会主任、三门峡金融业务委员会主任、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省金融业务委员会、非诉讼业务委员会执委,后又当选为三门峡市政协委员。
   
他所带领的蓝剑律师事务所是市司法局直属的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系全市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南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也是河南省律师事务所当中唯一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儿子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信心,我对他的事业充满希望,愿我儿异途腾飞,直航远方。。。。。。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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