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某委托,指派何东梅律师担任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的一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我收集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通过今天的庭审审理,对该案件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希望法庭能够采纳:

一、原告在结婚之前和婚后一直与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关系,证据充分,其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是导致双方矛盾的重要原因,被告自尊心严重受损,精神遭受了重大打击。

   首先,根据被告提交的与原告的聊天记录可知,原告对被告的付出和感情不懂的珍惜,对婆婆的照顾也不懂得感激,生气就找别的男人聊天,以此刺激被告;从被告与原告前男友的聊天记录可知,原告在结婚之前就和前男友联系很多次,婚后与被告的感情状况也向前任诉说,原告还在使用前任办理的情侣手机号;结合在原告住处发现的烟蒂,就更加能说明,原告可能会把其他男人带到自己的住处,该住处作为已婚妇女的私密场所,即使是自己的男性亲属也会避讳,更何况是其他男人。2018年4月份一天晚上11点钟,原告和前男友在车里约会,被告和家人发现后,双方产生争执,其前男友进行了报警,这件事原告家人、前男友家人也都知道。

其次,原告在婚姻中背叛被告,一再对被告进行精神刺激,不断践踏被告的尊严,是被告情绪失控的唯一原因。原告提供的照片,是她和其前男友在一起,被告发现后尊严扫地,原告还用语言刺激被告,被告用情至深、付出之多却遭人无情背叛,换作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忍受,出于一个男人对自尊的维护,被告才在无法控制情绪的情况下作出的;被告自伤的视频也是在原告想要离家出走、被告极力挽留后,原告仍然一意孤行,被告情急之下做出来的。这不能证明被告有过激行为,俗话说“爱之深,恨之切”,没有原告的背叛和无情,被告是不可能伤害自己。

   最后,结合本案原告申请不公开审理可知,本案涉及原告个人隐私,原告年龄尚小没有什么疾病,只能是感情中有不能公开的部分,其不想在众人面前丢脸,由此可知,原告很清楚自己的出轨行为是受道德谴责的。

二、由于原告存在过错,对被告的精神和身体上造成了严重伤害,并且因这场婚姻,造成被告生活困难,被告同意离婚,但是原告应当返还彩礼。

原告与被告登记结婚不到两个月就分居,没有怎么共同生活,由于支付高额的彩礼,被告不得不四处借钱,债台高筑,这致使被告生活困难。在订婚和婚礼仪式中,经介绍人之手交付给原告礼金77600元,金首饰若干,传家宝银手镯一个,购买的了贵重的礼物、衣服、手机等(详见彩礼清单)。被告来自于农村家庭,工作时间不长,没有任何存款,为了结婚,父母拿出了一辈子的积蓄还不够,就向亲戚朋友四处借钱,这导致被告生活非常困难,为了还款不得不辞掉原来稳定的工作,背井离乡去其他地方打工,并且被告和家人还要支付婚后的家庭开支,每月还要向原告支付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结合司法实践和审判规则,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量彩礼的范围、给付时间、双方的过错程度、同居时间长短、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等因素,确定彩礼返还比例,这样才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诉累。因此,原、被告在离婚的时候,原告应当返还彩礼。

三、退一步讲,被告与原告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牢固,夫妻感情深厚,没有感情破裂的情形,具有和好的可能,依法不应当判决离婚。被告与原告自2016年底相识、相爱,到2018年2月登记结婚,这也是原告在起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因此在经过充分了解、感情浓度比较高时才缔结的婚姻关系,足以证明双方感情基础牢固、夫妻感情深厚。被告与原告结婚本是打算共同生活一辈子的,相当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的感情和婚姻,也非常爱护原告,不可能有动手打原告的情况。虽然会像其他夫妻一样会有争吵,但通过沟通交流,都能及时和好。

 

以上代理意见,希望法庭能够予以考虑!

  此致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何东梅律师

                                                          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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